今年以来,昌乐县编办按照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强化党风党纪,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严把“认识”关。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制定廉政教育计划,进一步深化对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认识。利用每天早上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政策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广泛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筑牢“制度”关。根据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等工作制度等,形成一整套完整、严密的廉政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确保机构编制管理中每项工作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与科室及个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上肩,任务到人,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思想统一、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三是严守“纪律”关。以“守纪律讲规矩”为着力点 ,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为抓手,严格执行去向报告,上班考勤、请销假等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坚决按照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四是强化“作为”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通审批上的“最后一公里”。按照“能减尽减、能放快放”的原则,精简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公开区级、镇级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推行镇、街道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明晰了政府部门的“权力家底”,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责权限,打造法治化和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更加方便基层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供稿人: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