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巧用“互联网+政务”,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依托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报告公示等业务全部纳入网上提报和办理,避免了人为因素影响行政许可操作的可能性。同时,将法人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业务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受理办件同步录入大厅审批系统,明确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二是巧用“互联网+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昌乐机构编制网,建立了事业单位网上监管信息公示、投诉举报和曝光三个平台,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公示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补领及年度报告情况等登记事项,举报投诉平台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举报投诉和监督。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名录,对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登记管理专项督查及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列入异常信息名录并在曝光平台上公示。通过建立事业单位异常信息名录清单,切实增强其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意识。
三是巧用“互联网+服务”,提升登记监管服务水平。利用微信和QQ建立了昌乐县事业单位监管群,将日常通知及文件等及时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等方式提醒告知事业单位,将原来的被动服务观念转变为主动服务、跟进服务,切实把“互联网+”思维融入事业单位监管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