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昌乐县编办通过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调研评估,对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进一步完善了部门运行机制,优化了全县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了部门的履行能力和工作效能。
一、着眼于评估效果,评估手段不断完善
评估手段分为部门自评、社会调查和实地评估三种方式。其中,社会调查采取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掌握被评估部门在职责履行过程中外部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评估手段,强化评估效果,一方面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平台,调查了解被评估部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另一方面结合组织部门的县直部门绩效综合考核结果,对被评估部门履职情况及成效等进行综合性评估。
二、针对不同类型机构,评估重点各有侧重
对政府工作部门的评估主要侧重于各部门职能配置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情况等,评估结果作为部门“三定”修订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评估则主要侧重于职责履行情况、公益服务情况等,对主要职责消失、工作任务不饱满的“僵尸”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对不能履行全部职能的,相应核减编制。
三、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做好结合文章
为了确保承接下放的行政权力落实到位,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纳入机构编制评估范围,将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情况、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及“四张清单”公布与执行情况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内容纳入评估指标体系,促使机构编制评估与行政制度改革有效衔接,形成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