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乐县编办坚持把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作为实现公立医院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突破口,按照“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进程。
一、明确“一个目标”,全力做好理事会筹建工作
6月上旬,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昌乐县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实施方案》后,县编办积极协调卫计、组织等部门,将理事会组建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推进。卫计部门负责外部理事选派,组织部门负责执行理事选配,编制部门负责外部监事选派并指导试点单位推选职工理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试点单位首届理事会于7月30日顺利组建到位,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两个重点”,搭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本框架
一是突出法人治理结构整体设计。编制部门指导试点单位制定《昌乐县人民医院章程》,明确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的产生程序、权限和人员组成,建立“三权分立联动”运行机制,让不同利益群体“有话可说、有话能说、说话管用”,确保在决策过程中能够满足不同利益群体需求,并实现民主监督。
二是突出管理运行机制创新。卫计部门监督试点单位制定《昌乐县人民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方案》,合理摆布各项工作任务,理顺和完善医院管理体制机制,突出医院的公益属性,加快形成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充满活力、持续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三、抓好“三个结合”,扎实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进程
一是与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相结合,配齐配全医院管理层。编制部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及时为试点单位核定领导职数8名,并根据试点单位工作需要,分期分批配齐管理层相关人选,7月底配备了院长、副院长人选,9月底又配备了总会计师人选。在此次改革中,执行理事与副院长实行交叉任职,实现了管理层与理事会的高度融合,为下步管理层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与内部分配机制改革相结合,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卫计部门指导试点单位制定了《回避制度》和《学术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分配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并指导医院印发《科研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重点学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2017年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试点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三是与自主用人机制相结合,落实法人自主权。进一步落实人事管理、内部(收入)分配、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各项自主权,将自主招聘权、经营管理权、收入分配权等5项管理权限下放给医院。改革至今,试点单位已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经营自主权得到了有效落实,全面提升了公立医院群众满意度和医疗服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