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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乐县编办三项举措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
    作者:clbb | 日期:2015/9/7 | 浏览量:766

    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普遍存在“注销登记难”的问题,这些“僵尸单位”的存在给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监管工作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潍坊市昌乐县编办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强化三项措施,找准问题存在根源,破解清产核资难题,规范事业单位的注销登记工作流程,促进了事业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找准问题。县编办正视自身工作短板,认真进行自查梳理,仔细查找监管系统中未予年度报告公开的事业单位,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采取发便函、打电话的方法逐一通知其举办单位,指导协调举办单位制定注销登记工作方案,并责成举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销登记,推动注销登记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破解难题。针对有的登记单位无资金、无人员,难以完成清算的实际情况,县编办积极与县财政局行政科协调,建立部门协商联动机制,由财政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完成事业单位资产清算,凭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清算文件予以注销,并密切配合各方做好撤销后国有资产产权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办理工作。

    三是优化服务规范管理。一方面,完善机构编制与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约束机制,办理各项业务前需查验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各事业单位未完成注销登记前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另一方面,对已撤销或职能弱化但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面加强对其的监管,由县登记管理机关暂为保管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公章,需要使用时,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用途及使用时间,用后及时收回。

    截止到目前,昌乐县未办理注销登记的6家事业单位中,已有3家完成了注销登记手续,1家正在进行资产清算,其余2家单位正在按时间节点开展注销登记法定事项,有力地推动了县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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