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乐县编办联合政务服务办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提出四项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检查目的。专项检查以我县具有行政审批权的31个县直部门(单位)为主要对象,主要目的是掌握这些部门(单位)按照潍政发﹝2013﹞13号、潍政办字﹝2014﹞116号文件要求,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情况,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集中不到位、授权不到位等问题,逐一查明原因,抓好限期整改,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专项检查以“两集中、两到位”为重点,通过检查审批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科室设置、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等情况,重点查找各部门(单位)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不集中、不到位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
三是完善检查手段。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问题整改三个阶段,按照潍坊市编办时间节点安排进行。各单位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县直部门“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情况自查表,连同自查报告报送县编办,编办在对各部门(单位)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联合县政务服务办,采取“听、查、看”等方法对各审批部门(单位)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提升检查效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和“自查和整改相结合”工作要求,各单位主管领导对专项检查负责,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禁敷衍应付、走过场。专项检查结束后,县编办、县政务服务办形成检查报告,报潍坊市编办、政务服务办。对整改不力的按程序提交相关部门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