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加强对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潍坊市昌乐县编办优化举措,转变和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约束,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一是建立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制度。昌乐县编办将是否按规定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年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违法违纪等信息记载于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充分采集、整合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或评价信息,健全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同时引导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事业单位守信自律。
二是构建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依托昌乐机构编制网打造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公告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信息,接受政府部门监管、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三是加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昌乐县编办加大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培训力度,凡变更法人的,履行变更手续后半年内对新任法人进行培训,提高法定代表人的履职能力和法律意识,对发生违规情形的会同主管部门约谈事业单位法人。
四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为执法监管,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和定期抽查机制,对社会反映偏离公益目标、年度报告弄虚作假和有失信记录、诚信等级低的事业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同时积极推进职能部门间信息互通、协作互动,构建监管合力,切实提高监管效能。